11月23日下午,山西焦煤集团与河钢、首钢、鞍钢、宝钢、马钢、华菱钢六大钢铁集团签订了2017年炼焦煤中长期合同。煤钢双方商定了“基准价加级差”的灵活定价方式,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数量大、运距远、还款快的客户给予一定幅度优惠,该基准价比目前国际市场焦煤价格低600元/吨左右。
这表明,签订中长期合同已由煤炭电力行业扩大到煤炭钢铁行业,可以有效避免反复出现的煤钢顶牛,也有利于优化运力配置,减少运输资源浪费;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实施去产能;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实现多赢局面。
此前,五大发电集团先后与神华集团、中煤集团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中央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带动地方企业加快步伐,纷纷协商、签订中长期合同。目前,河南省属三大骨干煤炭企业已与统调发电厂签订2017年~2019年电煤购销协议,三年电煤购销量1.5亿吨,其中2017年省内电煤购销合同4800万吨,占全年需求的44%。下一步,河南省发电企业还将在全国煤炭交易会上积极签订省外电煤年度合同。河北省属冀中能源、开滦两大煤业集团已与中央发电集团河北分公司及省内其他主要发电企业就签中长期协议达成一致,合同量不低于2016年数量,近日将签约。此外,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和贵州等省区政府部门也在积极协调煤炭、电力企业,尽快参照中央重点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2017年煤炭合同有望成为最早完成签约的一年。
以上表明,发电行业和煤炭行业、钢铁行业和煤炭行业在中长期合同的形式、条款、基础价格、价格浮动机制上的共识度越来越高。铁路总公司也在积极参与推动签订一系列中长期合同。煤炭的生产、运输、用户三方互利共赢,将有力促进煤炭市场稳定供应和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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